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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 更新日期: 2008/02/28 04:09







 


〔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〕爭取原住民傳統領域的自然主權、要求政府落實原住民基本法,東部地區原住民昨天中午於知本部落點燃火苗,將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引發遍地烽火狼煙,宣誓原住民爭取權益的決心。


卑南族卡地布部落去年底舉辦傳統獵祭活動,雖經事前申請,未料獵人進入傳統獵場後,仍遭森林警察不當執法驅趕,引發東部原住民各部落聲援,進而成立「東部族群聯盟」,發起部落烽火狼煙串連行動。


昨天中午在事件發生地卡地布部落,由最年長的獵人林大明長老,從青年會所(巴拉冠)引出烽火火苗,至廣場引燃狼煙後,再由各參與部落代表接受火苗,五族群三十多個部落今天將同一時間燃放狼煙,隨後各部落將以橫走浸水營古道等具體行動,向國家提出尊重部落傳統領域主權的訴求。


 


        這次因為森林警察驅趕原住民獵人進行傳統獵祭活動,引起了眾怒,讓


LULU想要了解:和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土地、特別是同在台東的土地上的人們


發生了什麼事,LULU以前在台東大學唸研究所時,經由 劉炯錫 教授說明,


才了解所謂“傳統領域”的意義及其對於原住民的重要,似乎全世界所有的


原住民族,都會面臨遭入侵民族剝奪土地及自然資源的命運,LULU上網


了解原來在這次行動之前,原住民已有多次爭地行動─19881116台灣


基督長老教會及土地聯盟的策動下發動全台原住民族2500人第一次「還我土


地大遊行」,第一次整合原住民族驚動社會。1989年第二次還我土地運動再


出發,要求歸還原住民傳統土地。19931210因政府對台灣原住民土地


權一籌莫展,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與原住民社團再次以「反侵占、爭生存、還


我土地運動」向行政院、立法院及外交部請願遊行抗議。但其實後來LULU


又搜尋到一個新聞,發現台灣政府已經有相關對策:



 

行政院通過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 傳統領域交還部落
2007/11/23
下午 12:43:07




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22日的行政院院會通過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」,把原住民傳統領域下了一個清楚的定義,部落將可以申請集體開發利用,而傳統領域將交由原委會管理,等原住民自治區成立後,轉由自治區政府管理,達到健全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制度的目標。  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已經是近年來國際上的潮流,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的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」中,為了釐清原住民傳統領域的範圍,明定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」指的是原住民傳統祭典、祖靈聖地或舊部落及其週邊獵區或耕墾的公有土地,而「原住民族傳統海域」則指原住民族早期以傳統方式進行漁撈或祭典的週邊海域,今天並通過原民會組織條例,增設傳統領域管理處,負責劃分傳統領域。


 


       原住民如果已經依法取得原住民保留地的耕作權和地上權,將直接賦予他們土地所有權,而為了避免原住民抵押土地之後拿不回來,草案中也規定,原住民保留地只能抵押給金融機構和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,而配合上週通過的原住民自治區法草案,土地和海域法中規定,原住民傳統土地所有權屬於中華民國,管理權為原民會,在原住民自治區成立後,將轉由自治區政府管理。


 


 


        其實,自治本就是原住民原來生活的方式,是因為受到壓迫不能用自己


的文化在自己土地上過有尊嚴的生活,當台灣能正視原住民的自主權、


自治權,也將向真正的民主國家又向前邁進一大步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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